廢渣論
我突然有個想法
如果我提出以下這些論點, 能成立嗎?
1. 為什麼社會是不平等的?
因為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
先扣掉社會(後天的)因素不說
從生物的觀點來看
有的人生來就有身體上的殘缺
即使是外表完好
也會有基因的分別
各種不同的基因注定了一個人擅長什麼不擅長什麼
天資聰穎不聰穎
即使我們浪漫地相信
每個人的潛能都是一樣的
沒有天資高下的分別
但社會環境, 包括:
階級
審美標準
文化價值
這些因素考慮進來更會拉大不平等的差距
人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
"人生而平等" 只不過是啟蒙時代的浪漫建構而已
或者我這麼說比較好:
每個人是不可能完全一樣的
有的人喜歡思考
有的人不喜歡
有的人喜歡運動
有的人不喜歡
有的人對聲音敏銳
有的人是音痴
有的人對顏色敏感
有的人是色盲
奇怪的是
2. 是什麼決定高下 ?
3. 為什麼在所有人類社會中都會有價值體系來決定人的高下?
那價值體系決定了
你的天賦是否被認同
你的長相是"美"是"醜"
你的個性是否受歡迎
你的喜好是否合乎主流
你的興趣是否被社會認可
4. 如果我們採用相對論的觀點
那麼就沒有所謂進步與不進步
更理想或不理想
社會運動也失去了立基點
我把社會運動定義為
"為了追求更理想的社會而在真實生活中做的實踐行動"
社會運動如果是要追求"理想的社會"
若以每個人的平等為目標
則剛剛論證過了
完全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但我要繼續活在貧富差異如此之大
資源分配 (無論經濟資源或象徵資本) 如此不平均的社會嗎?
才不要
因為活在這樣的社會很不爽快
5. 假如社會運動的立基點改變成:
以追求每個人都能愉快地活著為目的?
但
情緒是可以受到神經傳導物質影響的
愉快只不過是一種血清素和多巴胺的作用而已
如果要每個人都愉快的活著
最簡便的辦法就是趕快發明安全又有效的藥物
每人每天注射 2 c.c
大家笑哈哈
這種社會是理想社會嗎?
總覺得還是哪裡怪怪的
所以追求理想社會
需要
更高的原則
不只是平等
不只是快樂
6. 其實
沒有一個理論
或一個原則
可以告訴你
理想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
應該照著哪條定律走
所以我喜歡道家
無為
絕聖棄智
道可道 非常道
當個廢渣
或許是對人間最無害的生活方式
不過請記得
我只是說"如果".
如果我提出以下這些論點, 能成立嗎?
1. 為什麼社會是不平等的?
因為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
先扣掉社會(後天的)因素不說
從生物的觀點來看
有的人生來就有身體上的殘缺
即使是外表完好
也會有基因的分別
各種不同的基因注定了一個人擅長什麼不擅長什麼
天資聰穎不聰穎
即使我們浪漫地相信
每個人的潛能都是一樣的
沒有天資高下的分別
但社會環境, 包括:
階級
審美標準
文化價值
這些因素考慮進來更會拉大不平等的差距
人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
"人生而平等" 只不過是啟蒙時代的浪漫建構而已
或者我這麼說比較好:
每個人是不可能完全一樣的
有的人喜歡思考
有的人不喜歡
有的人喜歡運動
有的人不喜歡
有的人對聲音敏銳
有的人是音痴
有的人對顏色敏感
有的人是色盲
奇怪的是
2. 是什麼決定高下 ?
3. 為什麼在所有人類社會中都會有價值體系來決定人的高下?
那價值體系決定了
你的天賦是否被認同
你的長相是"美"是"醜"
你的個性是否受歡迎
你的喜好是否合乎主流
你的興趣是否被社會認可
4. 如果我們採用相對論的觀點
那麼就沒有所謂進步與不進步
更理想或不理想
社會運動也失去了立基點
我把社會運動定義為
"為了追求更理想的社會而在真實生活中做的實踐行動"
社會運動如果是要追求"理想的社會"
若以每個人的平等為目標
則剛剛論證過了
完全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但我要繼續活在貧富差異如此之大
資源分配 (無論經濟資源或象徵資本) 如此不平均的社會嗎?
才不要
因為活在這樣的社會很不爽快
5. 假如社會運動的立基點改變成:
以追求每個人都能愉快地活著為目的?
但
情緒是可以受到神經傳導物質影響的
愉快只不過是一種血清素和多巴胺的作用而已
如果要每個人都愉快的活著
最簡便的辦法就是趕快發明安全又有效的藥物
每人每天注射 2 c.c
大家笑哈哈
這種社會是理想社會嗎?
總覺得還是哪裡怪怪的
所以追求理想社會
需要
更高的原則
不只是平等
不只是快樂
6. 其實
沒有一個理論
或一個原則
可以告訴你
理想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
應該照著哪條定律走
所以我喜歡道家
無為
絕聖棄智
道可道 非常道
當個廢渣
或許是對人間最無害的生活方式
不過請記得
我只是說"如果".
9 Comments:
我希望的未來社會
是可以讓每個人盡量擁有自由
去選擇生活方式的社會
不會有人告訴妳要怎麼做才好
想賺錢的人就去賺
想塗鴉的人就去塗
雖然這聽起來很難
又有點自由主義的偽善....
我應該是墨家的
不過是獨善其身的墨家吧~(那是啥?)
teddy
我一直以來都盡量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其實這中間有很多時候是把原來不想做的事情培養興趣
轉變為想做的事
但
這想做的事仍然是受了什麼影響才會去做的
因此人
嚴格來說
沒有真正完全自發的自由意志.
但非自發的也無妨,
反抗那些"理所當然"者
去試試他們的真理能否永遠站得住腳
這也是生活中的辯證
如果生在一個任何事都可以討論的社會
對我而言就已經是極限了
世上,每個人心中的理想社會絕對不同,又該以何者為標準?
所以,「理想社會」?跟「人生來平等」豈不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說到快樂,你們相信嗎?
我始終認為有些人們的快樂就是讓自己痛苦
或許對他們來說,真正的快樂就是那些痛苦
所以,即使是利用藥物達到的快樂也不見得合乎每個人對於快樂的期待
勉強下個結論:
「人哪!真他媽的莫名其妙.........」
噢 所以快樂和痛苦也只不過是相對的!
這樣一直講下去我大概真的會遁入空門了!
色即是空啊...
最近我在想,「流浪漢」這個名詞在社會中的身分定位實在太籠統了
最起碼的區為也有自願及非自願吧?
我知道「自願」聽起來有點匪夷所思,但是.......
對於自願者,我想,「流浪家」這個稱呼感覺好像還不錯!
唉........怎麼稱呼好像也沒那麼重要
色即是空,有道理.........
IR said...
噢 所以快樂和痛苦也只不過是相對的!
我同意这句话。快不快乐是比较而言的。有两种比较:一种是跟自己比。这又分两种,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我这次的考试比上次得好,我今天赚得比昨天多,我现在住的房子比以前的大,我现在的女朋友比上一个漂亮又体贴,我在公司的职位比去年升高了。。。
另一种是跟别人比。也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他考了前10名,我下次要到前5名。他的薪水比我高,我明天要赚得更多。他的职位在我上面,明年我要想办法做到更高。。。
因此共分为4种:
1。在物质上跟自己比
2。在精神上跟自己比
3。在物质上跟别人比
4。在精神上跟别人比
我们属于哪一种呢?
是不是没有比较就是最快乐的呢?
知足常乐,有容乃大,无欲则刚。。。
人本來就是不平等的嘛!!!!
這還用說嗎?
並不是顯而易見的事情就不用說啊!老姊~
對習以為常的事情反省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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