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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rch 18, 2006

中山北路與正義阿伯



中山北路 是台北著名的名店街.

時尚品牌旗艦店, 婚紗店, 西裝旗袍店, 美髮店, 高級咖啡座....等節次鱗比.

這條路在台北的地位大概可比東京的銀座, 紐約的5th Avenue, 倫敦的BondStreet, 巴黎的Champs Elysees, 或是比佛利山的Rodeo Drive.

為什麼是中山北路? 中山北路在台北人的都市記憶中佔有什麼樣的地位? 跟台北的都市發展史有關.
而為什麼婚紗店會開在重要的名店街上? 跟婚紗在台灣文化中的意義有關.

不過作為一個噴漆者, 這些課題暫時與我無關.

我直覺地(有勇無謀地) 選擇這條路作為實踐名牌批判行動的好地點.




所以



今天凌晨起了個大早出發了.



其實本來想半夜去的, 但我睡著了, 於是在清晨五點多左右到達Gucci旗艦店.



我非常有禮貌地捨棄了Gucci的高級石牆, 在它後面的鐵門上作畫.

儘管當時天已白, 來往的車潮呼嘯而過, 不過專心噴漆的時候不會想到那麼多的.


噴完以後頗滿意自己的作品, 照了幾張相.


這時候隔壁的鐵捲門拉起, 一位貌似會加入義勇消防隊的那種正義阿伯走出來伸了個懶腰, 他美好的一天即將開始.

我收拾東西準備走了.

不過這位阿伯已經看到鐵門上的圖畫, 他的眼神充滿驚愕與迷惘.

他追上來, 質問道: "欸! 你怎麼可以在人家這上面噴這種東西呢!?"

我本想不發一語地走掉,
但他衝上來把我抓住: "欸! 小姐! 喂! "
我被拉到我的作品前, 接受他驚愕的質問: "妳怎麼可以!? 怎麼可以做這種事呢? 在人家店前面塗這種東西!?"

我盯著他, 一下子頭腦一片空白, 不知該說什麼.

沉默了兩三秒后, 我說: "好看啊"

他驚駭不已, 我相信他也無法判斷與思考, 只能揮著手, 擺著頭說: "塗掉! 塗掉! 妳把它清掉! "

"我沒辦法"

他更加惶恐, 直問: "怎麼沒辦法? 怎麼沒辦法呢? 妳一定有!"
於是伸手翻我的帶子, 他拿出一罐噴漆.
我雙手一攤, 莫可奈何地告訴他:"這是黑色的"

他又拿出另一罐,
我說: "這也是黑色"

然後他看到一罐瓶蓋顏色不一樣的噴漆, 滿懷希望地拿出來: "這是什麼顏色?"

我說:"金色" (看瓶蓋就知道了吧, 阿伯)

他打開瓶蓋, 看了看噴頭, 瞄準英文字母噴了下去.


我想他大概也是生平第一次嚐到在人家店門口噴漆的快感.(挺有趣的吧! 阿伯?)

雖然他是在無上的正義感驅使之下, 捍衛著他所堅持的道德體系.

與他相較, 我的道德體系相對薄弱了點. 或許我根本沒有什麼體系.

不過就審美標準來說的話, 他硬要用金色掩蓋絕對比不蓋要醜.
我想起了在天橋下, 路邊的變電箱或工程鐵皮等都市角落, 隨處可見的亂塗亂畫.
有人用麥克筆寫了很醜的"幹", 就有人在同樣驚駭而不加思索的情況下用黑色噴漆亂塗, 企圖掩飾.
結果就是更醜.

金色的漆與黑色相較起來相當透明, 不太可能一噴就掩蓋住. 於是他非常賣力地噴了又噴. 第一層不夠再上第二層.

我看他還要噴很久, 乾脆走到後面, 想為他照張相.

他發現我拿出相機, 很機伶地連忙閃身.

所以我也只捕捉到他的殘影.



"妳照什麼!? 照什麼啊!?" 他仍然驚駭莫名.

我伸出還戴著手套的左手, 示意他把噴漆罐拿給我.

他以為我要幫他完成他的工作.

但我拿回了噴漆罐(一罐六十五元, 不可浪費)之後, 就嘆口氣走掉了.

留下仍然徬徨不知所措的正義阿伯.
















他美好的一天即將開始.












後來我又在LV的隔壁巷子內噴了一幅.

7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哈哈~好有趣的對話內容...有機會去那看看你的塗鴉...

19 March, 2006 23:25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台灣人對於塗鴉的觀感,應該和飛柔(又是一個值得妳批判的brand)廣告裡的屋主差不多吧~有空妳應該設法看看那個廣告~我每次看到那廣告就忍不住想起妳.....我個人倒是比較期待宛如廣告中有美女跑來我的家裡附近塗鴉,然後被我抓包~可是卻又相識的情節~呵呵呵~that's impossible~
總之呢~what you do is an adventure of yourself-yourselves-
如果台北變成像巴黎一樣的塗鴉城的話,那也意味著我們的文化產生質變了吧~
teddy

20 March, 2006 11:31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oh~我猜阿伯心裡可能冒出以下的話語-我猜的

現在的囝仔真夭壽~!

哈哈哈哈~

take care and carry on~

teddy

20 March, 2006 11:37  
Blogger shufan said...

謝謝,我會繼續塗鴉讓更多人看到!


給Asik,我去看了你的blog, 圖文的搭配真漂亮! 你有去廢墟嗎? 下次見面時別忘了打聲招呼啊!

給Teddy,沒錯. 我們要創造新文化!

20 March, 2006 12:59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好讚喔!
下次噴漆找我ㄧ起去嘛
降我還可以幫你檔檔義勇阿伯

22 March, 2006 02:50  
Blogger shufan said...

好啊 :D

下次去妳家附近再找妳!

22 March, 2006 02:59  
Blogger shufan said...

嗚挖!
我也很喜歡Jozy的攝影喔!
歡迎來廢墟玩!

26 March, 200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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